释义 |
法律主观: ①遗产和析产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继承是以被继承人的死亡为唯一的原因,没有人的死亡,就不会产生继承这种民事法律关系,就不能实施继承而分家析产则不完全是由于人的死亡而起的,它可能是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和睦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家庭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需要引起的,当然也有的是由于人的死亡,尤其是家长的死亡产生的 ②遗产和析产两者产生的时间不同:继承必须是在被 继承人死亡 之后才能进行,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是绝对不允许对他的财产实施继承的,而分家析产则可以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或死亡之后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是在被继承人生前进行分家析产活动,也有的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与分家析产同时进行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