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人员,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如在我市停留超过72小时,必须在进入我市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中风险地区应做好健康管理,申请绿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