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是否可以异地公证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在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行动建议:1、遗嘱人住所地一般是指遗嘱人户口所在地,遗嘱行为发生地是指被继承人立下遗嘱时所在的行政区域。2、办理遗嘱公证,一般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去申请,确有困难无法到公证处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遗嘱公证细则》 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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