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投诉一个公司的,可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法律规定,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所以投诉的前提就是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 一、投诉所需的材料: 1、《员工来访登记表》;员工亲自来投诉的,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通过来电、来信(函)、电子邮件投诉的,由工作人员根据投诉内容填写 2、员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员工劳动关系证明资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厂牌、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证明、被处罚凭证、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等) 4、工资收入凭证原件(如:银行盖章确认的流水单、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单); 5、委托他人投诉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授权委托书》要有员工本人的签名,同时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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