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合同是否以付钱为生效条件 |
释义 | 借贷合同可以以付钱为生效条件。订立借贷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如果当事人附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可以协商以付钱作为生效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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