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时效为一年。这意味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在仲裁时效内没有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 《调解仲裁法》还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中止和中断。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期间,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而导致仲裁时效暂时停止计算。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期间,因特定事由的发生,导致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具体来说,《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法定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书面仲裁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时效中断:(一)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公告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二)受送达人书面回复不服仲裁裁决的;(三)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错误的;(四)其他导致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此外,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还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两部法律对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处理也有相关规定。 总之,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为一年,但在仲裁时效期间,可以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中止或中断。在实际操作中,还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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