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扣除租金押金的情况包括: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或者没有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导致租赁物受损;又或者因为承租人的过失导致租赁物需要修理等情况。 法律分析 以下情况需要扣除租房押金: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或未根据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受损;或因承租人过错导致租赁物需要维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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