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夫妻离婚时一方以个人名义注册的公司怎么分割? |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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