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重大误解包括误解合同性质、对方当事人身份、标的物质量和价款/报酬。例如,将买卖当作赠与或将100元物品当作1000元。 法律分析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买卖误作赠与或将赠与误作买卖;2、对对方当事人身份的误解,特别是在某些基于信任关系和注重相对人身份的合同中,当事人身份对合同订立和履行具有重要意义;3、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果标的物质量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订约目的或重大利益,则对质量的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4、对价款或报酬的误解,如将仅值100元的标的物误作1000元的商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