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发现前夫/妻涉嫌造假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伪造债务,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特征:产生于婚姻期间且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活动。符合条件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时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隐藏、转移、伪造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对方造假债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符合上述条件,不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 从上述总结中可以看出,凡是在结婚期间用于夫妻日常共同生活包括赡养老人,供养子女,共同经营等活动产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外夫妻双方有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即使没有用于共同生活那么也是属于共同债务。反之如果一方隐瞒另一方在外借债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是不属于共同债务的,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所欠的债务也应该属于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离婚时对方造假债务的情况,受骗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有上述行为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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