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是的。做笔录相关人员的要求:首先是要取得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因为做笔录也是有资格要求的,没有取证的人是不能独立行使执法权的,做笔录也是一种执法行为。头条莱垍其次是要有执法类别要求的,比如刑事案件的笔录就应该由公安机关的执法人员做,其他部门做的无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给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记录有差错或者遗漏,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者补充,并捺指印。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