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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人知道行政复议申请人逾期不补正怎样办吗?
释义
    一审人民法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上述规定,复议机关在收到当事人复议申请后,应当及时予以审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予以受理、不予受理或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机关提出的决定、通知或告知等。本案中,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虽然对华某某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了审查核实,但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不予受理书面决定、告知或行政复议决定书,其行为属行政不作为。华某某关于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履行法定职责行为违法的主张成立,一审法院确认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为违法。希望对您问的行政复议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回答,能让您满意
    有人知道行政复议申请人逾期不补正怎么办吗?
    一审人民法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上述规定,复议机关在收到当事人复议申请后,应当及时予以审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予以受理、不予受理或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机关提出的决定、通知或告知等。本案中,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虽然对华某某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了审查核实,但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不予受理书面决定、告知或行政复议决定书,其行为属行政不作为。华某某关于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履行法定职责行为违法的主张成立,一审法院确认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为违法。希望对您问的行政复议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回答,能让您满意
    行政复议个人委托书格式范文怎样写?
    委托人:×××××××××××(公民姓名或单位全称)
    身份证号码:×××××××××(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复议的,不列此项)
    住(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公民申请复议的,不列此项)
    受委托人:×××,联系方式:×××××××××
    单位:×××××××××××,职务:×××××
    受委托人:×××,联系方式:×××××××××
    单位:×××××××××××,职务:×××××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本人(或本单位)与××××××××××××一案中,作为本人(或本单位)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时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年××月××日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怎么办?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行政机关加处3%的罚款是没有问题的。
    有人了解债权登记的申请书应该怎样写吗?求解答。
    一、申请书样式供与被拍卖船舶有关的或特定场合发生海事事故有关的债权人在申请债权登记时使用。
    二、“申请人”栏如系公民,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地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行政复议能否免除滞纳金?
    1、若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加收滞纳金的决定不服的,一般是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的。
    2、根据我国《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其中即包括了滞纳金的加收。
    3、法律依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一)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三)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四)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该内容由 孙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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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7: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