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如果担保人没有写任何内容,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和保证人要钱。如果在担保时写明担保人负责,那么就是一般保证,只有借款人无法偿还时才能执行保证人的财产。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有以下两种情况: 1. 如果担保人没有在协议中写明任何条款,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和保证人追讨债务。 2. 如果在担保协议中明确写明,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借款人无法偿还时,才有权追讨担保人的财产。《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