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一、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立遗嘱人:(身份基本情况) 二、立遗嘱原因: 三、立遗嘱人的所有财产的名额、特征: 四、立遗嘱人对身后所有财产的具体处理意见:对于不动产,应写明财产坐落的地址五、所立遗嘱的份数:立遗嘱人:见证人父母立遗嘱不需要子女都在场。立遗嘱是个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并不是义务,所有个人立遗嘱是自愿的。并且立遗嘱人进行订立遗嘱,也不需要经过继承人的同意,当然了继承人也是可以享受继承权利,也可以放弃继承权利。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拓展资料:父母在生前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立下遗嘱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安排分配的,如果立遗嘱人设立的是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与口头遗嘱则一般需要有遗嘱见证人参与遗嘱的订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