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了退休年龄劳动监察能管吗,能补缴社保吗 |
释义 | 过了退休年龄也能交由劳动监察处理。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下,并不直接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终止。因此,即使过了退休年龄也能交由劳动监察处理。 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然后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已到退休年龄还能继续交社保吗,交多少年 到了退休年龄是可以继续交社保的,退休年龄劳动者不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未领取退休金,然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但实际情况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无法为劳动者交社保,所以理论上可以交纳,但实际上不能进行该项操作。 退休的医疗保险应该要缴纳十五年,社保在十五年后就不能再缴纳。如果有单位,即使缴费已经缴满十五年,但是职工还没有退休,企业还是需要继续缴纳直至退休。如果是个人缴纳社保,可以停止缴纳或者继续缴纳。按照当地的政策,继续缴纳是有一定好处的。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收的原则,缴费的基数越高,服务的年限也就会越长,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相关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还能享有劳动者合法权益吗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的年龄仍有劳动的权利,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劳动法并未规定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年龄不得超出法定退休年龄。只要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均能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其合法权益应该得到有效的保障。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关系还存在吗 用人单位与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一般不是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我国实行法定退休制度和强制性退休制度,即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就必须结束正在进行的劳动关系,办理退休手续。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必须终止吗 并不是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就必须终止,如果用人单位愿意主动履行义务,放弃要求劳动者按龄退休权利,且劳动者也不主张退休权的,则劳动合同就可以不终止。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法定退休年龄签订劳动合同会终止吗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将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李越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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