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要求走公估属于合法的行为,但被保险人有权拒绝。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合同约定应当明确保险事故的认定方式和范围,保险人应当及时理赔,依法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据和调查结果理赔,保险人认为需要进行鉴定的,由保险人负责组织实施鉴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事实、责任及损失等问题有争议的,可以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保险公司进行调解或者鉴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价值、损失或者责任等事项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保险人鉴定,但不得强制要求鉴定。 综上可知,保险公司要求走公估是合法的,但被保险人有权拒绝。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公估结果不满意,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者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