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身是否有资格领养孩子? |
释义 | 未婚人士可以领养孩子,但需满足条件:年满30岁(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受此限制),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华侨收养旁系血亲子女或子女患有重疾无法尽养义务可例外),并具备抚养能力。收养程序包括达成收养意见、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收养公证和办理户口登记。完成上述程序后,单身人士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依法成立,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一、未婚可以领养孩子吗 可以的,但是需要具备下面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二、单身人士收养孩子程序 1、达成收养意见。 收养人与送养人自愿就收养达成一致意见。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要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在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并且对双方合意的形式,法律不作强行要求,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形式。 2、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当事人自愿达成收养合意后,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在订立收养协议之后,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时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收养协议的要提交收养协议,收养人还应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健康等其他情况的证明。办理登记的民政机关经审查后,对证件齐全,符合收养实质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书。 3、办理收养公证。 公证不是收养关系有效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关系当事人在办理收养登记后,可以自愿办理公证。收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4、办理户口登记。 最后,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应当到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按照上述程序办完收养手续后,单身人士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就依法成立了,这种收养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的收养关系。任何人都不能侵害和剥夺。 结语 单身人士可以领养孩子,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受此限制)。二、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继父母收养继子女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或者有一名子女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承担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可收养健康的小孩)。三、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收养程序包括达成收养意见、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收养公证和办理户口登记。完成以上手续后,单身人士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依法成立,受到法律保护,不可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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