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
释义 | 重庆公租房在当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或者房管局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 4、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5、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凭证; 6、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正式房屋销售合同或其它可证明房屋权属及面积的凭证; 7、申请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一、重庆公租房去哪里申请 1、沙坪坝房管所申请点: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 2、沙坪坝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沙坪坝区渝碚路32号附9号 3、沙坪坝区西永申请点:西永大道28号附2号SOHO楼 4、九龙坡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申请点:九龙坡区西郊路29号 5、九龙坡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3号 6、九龙坡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城分中心申请点:九龙坡区陶家工业园区管委办1楼 7、九龙坡区住房保障中心申请点九龙坡区正街13号3楼 8、北碚区蔡家同福花园申请点:北碚区蔡家岗镇竹林湾“同福花园” 9、北碚区广州路申请点:北碚区广州路71号 10、北碚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北碚区云清路701号 11、北部新区经开园申请点:北部新区龙晴路2号1楼 12、江北区五里店房管所申请点:江北区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13、江北区鸿程大厦申请点:江北区建新东路鸿程大厦A栋8楼 14、江北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江北区建新东路鸿程大厦A栋4楼 15、南岸海棠溪房管所申请点:南岸区丁家嘴13号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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