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接到治安拘留书后怎样申请复议? |
释义 | 接到治安拘留书后怎样申请复议?接到治安拘留书后怎样申请复议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当地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时会告知当事人司法救济渠道,否则就是程序违法,对处罚决定不服的,由当事人提供担保,警方可以决定中止执行。《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规定,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被申请人的名称;(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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