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试用期与签订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是不行的。试用期只能存在与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试用期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这种行为不可取。 一、入职签合同还是转正后签 劳动者入职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从试用之日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单位超过一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自第二个月起要求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但是最长不超过11个月。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这种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处理,往往要吃亏的是用人单位。 二、公司在试用期内可以不签合同 公司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是众所周知的。因而许多公司往往与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实际上这类做法是违法行为,只会适得其反。 根据现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公司必须在新员工入职后(含试用期)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没签劳动合同的,员工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可以要求公司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可以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假如公司坚持拒签劳动合同,又拒拒绝按员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员工在必要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公司依然拒付,员工在职期间或离职60天内随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同时劳动仲裁也是提起劳动诉讼的前置条件,只有对劳动仲裁不服或一方未履行劳动仲裁协议时,才能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三、员工请病假可以延长试用期吗 试用期员工请病假不可以延长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公司与员工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经对试用期做出了约定,就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延长或者变更试用期。 员工试用期内请病假会影响到公司对员工进行用工上的考核,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延长试用期。即使与员工之间协商达成一致,仍然违反法律规定的只能约定一次的规定。 对此,一种办法是在劳动合同签订时,尽量按照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予以约定,同时在试用期内提前转正,这个问题是不会有任何风险的。如果出现这种试用期内休假,包括病假、丧假、婚假等,都可以不给于提前转正,而实现公司所为的延长试用期的作用。 公司也可以考虑员工在试用期内请病假时间较长的话,该员工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如果不符合录用条件,建议在试用期内及时解除劳动合同。避免将来的用工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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