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录音录像存储期限应当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依据,目前国内相关规定较为模糊,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四十二条: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有关机关提供记录设备进行录音、录像,并保存。律师会见记录应当保存三年以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六条:监狱应当对律师会见进行录音、录像,并保存记录。律师会见记录应当保存两年以上。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四十一条: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录音、录像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一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对被告人的律师,可以留下其代理意见的记录材料,但不得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证据材料等相混淆,应当有明确标识。 结论: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不同情况下律师会见录音录像的存储期限不同,但一般来说都不得低于一年。具体存储期限需根据相关机关的规定而定。同时,为了保证记录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建议相关机关在保存律师会见录音录像时,应当注意保存背景资料、标注记录人员、时间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