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电子交通拍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摄像+闪光灯(电子警察)。主要拍摄:闯红灯、压线、逆行等; 2、电子抓拍(一般人称卡口)。是雷达测速,像素特别高,能清楚车内情况,包括有无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拨打接听电话等; 3、车流量监测。一般会在电线灯或者警告灯警告牌上,并不会进行违章拍照; 4、违章停车抓拍。主要是违法停车拍照,200米左右的有效范围,能进行自动对焦,另外违停会保留一张照片并罚款2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