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买卖合同仲裁不服是否可以上诉 |
释义 | 1、对买卖合同仲裁不服的不可以上诉。因为我国仲裁施行一裁终局制,也就是说约定仲裁解决纠纷的,申请仲裁后仲裁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 2、但是,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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