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无效条款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协议中无效条款有: 1、约定离婚后不准结婚的无效; 2、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进行偿还,相对人不知道该约定的; 3、限制一方生育。 一、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有效吗 如果是婚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资产,一般被认定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时约定的债务由一方承担是否有效 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约定对内是有效的,对外需分情形而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也就是说,在第三人与夫妻一方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如果该第三人不知道夫妻之间存在财产分别制的约定的,那么夫妻之间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夫妻一方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按照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清偿原则进行偿还。如果第三人知道其夫妻财产已经约定归各自所有的,那么该约定就对第三人发生效力,对于该债务,夫或妻一方就必须以其一方的财产清偿。至于如何判断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夫妻一方或双方负有举证责任,夫妻应当证明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第三人确已知道该约定。 三、我是担保人老婆是他的老公有责任吗 有责任,如果一方因为担保承担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都认定为共同债务,是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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