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哪些是无效条款?离婚协议这样写才对 |
释义 | 一方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另一方婚后两年内不得再婚,或者是要求对方再婚后所生子女无权继承产业,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其实离婚后再婚在当今社会屡见不鲜,但对另一方作出的一些看似合理,但在法律上却属无效的条款,你知道都有哪些吗?(离婚协议附文章末尾)? 一、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夫妻双方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方不得再婚的条款,在法律上来讲,实则无效。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民法典》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任何人不能干涉他人婚姻自由。 二、再婚后所生育子女无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法定继承认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他人不得干涉。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认的资格。 因此,夫妻离婚时,要求对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无继承权,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民法典》 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离婚时,一方为了确保自己和孩子的利益,而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让对方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但这样的做法仅为一己私利,在法律上也是不被允许的。 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 四、约定夫妻共有房产归子女所有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有房产归子女所有,其实是对子女的赠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不动产的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如果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都会导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五、约定的子女抚养费至18岁以后 由于某些原因,离婚时,可能会约定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至18岁以后。 法律上规定,子女在18周岁之前,父母必须承担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但在18岁之后,若子女没有出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状况的,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 也就是说,养育子女虽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该义务是有时间限制的,另外,即便是在子女18周岁以内,若父母一方经济条件有限,生活困难,无法支付高额的的抚养费,也会适当降低抚养费的标准。 六、约定他人财产归对方所有 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只能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这里包括了婚前和婚后的财产,但是不得处分别人的财产。 离婚时,为了补偿另一方或其他某些原因,会将父母或者亲人的财产约定归对方所有。但这也的约定一般是不被法律所承认的。 离婚协议书范本 (根据个人情况不同,可作适当调整,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帮助起草或修改) 离婚协议书 男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女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办)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一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儿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付到成年为止。(注:如要求其支付至大学毕业,需明确约定,否则成年后就无需支付抚养费,将成年改为大学毕业即可)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注:或约定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孩子一次或带孩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更改) 三、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各自名下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 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7天内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注:家具清单可另行签订附件,清点好应有的家具和数量)。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注:产权手续变更的约定也很重要!) 四、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纠纷。今后若发现,谁经手谁负责,若因男方/女方对外借款导致男方/女方承担责任的,可向对方全额追偿。(注:该条款可能只对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但依据本条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对方追偿。现在债权人要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难度很大,一般都是认定为个人债务。所以这个条款的重要性没有以前那么大。) 五、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完毕。 七、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 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记处备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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