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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关遗嘱继承人范围的是什么
释义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这一规定说明,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被继承人可以把自己的财产留给上述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中的任何人,但是不应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即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除此之外,既可以指定由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也可把遗产的一部或全部不给有劳动能力的父母、配偶,而遗留给兄弟姐妹,也可以越过其子女,把遗产直接遗留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3款的规定,公民也有权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人可能是与被继承人无任何亲属关系的公民。但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
    一、父亲立遗嘱不公平怎么办
    父亲立遗嘱不公平应遵循立遗嘱人,在法律上其遗嘱属于合法的,继承遗嘱的具体事项就应该遵循遗嘱的内容,有异议的其他人员也要按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出诉讼。法律规定,任何公民可以依法处置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父母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留给自己的儿女甚至儿女以外的任何人。
    在财产继承中,有遗嘱的,首先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才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财产。也就是说,父母生前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留给某一个子女,尽管从情理上看是一种偏心,但是只要遗嘱的内容是父母自己真实的意思,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即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法律上对父母的这种所谓的“偏心”,是给予承认与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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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5: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