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论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有什么 |
释义 | 论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有: 1、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公司不能成立时,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发起协议中载明的其他发起人责任。 一、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未缴足出资怎么办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份公司发起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三、什么情况下公司的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 下列情况下公司的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2、股东出资不足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发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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