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疫情期间复工证明是先写标题,然后开头是公司的名称,正文当中的内容简明扼要的表明企业现在已经复工,需要当事人到岗,结尾的部分必须要加盖公司的公章,复工证明才发生法律效力,然后就是单位的地址,联系方法等相关信息。 (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为(用人单位名称)的员工。 本单位已通过复工审批,该员工为批准复工人员,自(时间)起到(单位地址)返岗工作。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兹证明我单位工作人员XXX,身份证号为XXX,目前居住于XXX小区X号楼X单元X室,目前就职于XXX公司,因工作需要在疫情期间仍需外出上班,如该证明造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证明。 另起一行再写:本人承诺,近14天内本人及家属未去过疫情严重地区,未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最后再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即可。 疫情误工证明需要由单位盖章,说明劳动者个人信息,工作职位,工作时间。比如说资证明某某某单位某某某员工身份证号码为多些号在我公司担任某某职务,从某年某月某日入职至今,现在要恢复工作,自多些年多些月?多些日之日起恢复,上面所说的时间包括劳动者工作的时间以及恢复复工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举措,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举措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举措。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举措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举措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