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滞纳金是否可以减免? |
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中的滞纳金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被减免,例如被处罚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其危害后果;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而违法的;或者自首的;具有立功表现的等。 一、处理不满多少周岁 不满十四周岁。规定对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学生记过会怎么处罚? 对小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2、对初中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3、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4、对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增设其他处分种类。学校应在处分决定通过之日起3日内通知被处分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轻或者免予处分:1、情节及后果特别轻微的;2、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3、受他人胁迫或诱骗而违规违纪4、有立功表现的;5、因检查深刻,得到学校和受害方理解,并且学校有关部门或受害方提出减轻、免除处分建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加重处分: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2、对检举人、证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威胁、打击报复的;3、违纪后向组织隐瞒,故意作伪证的;4、胁迫、贿买、诱骗和教唆他人违规违纪的;5、屡犯或屡教不改的;6、多人违规违纪的主谋或在多人违规违纪中起主要作用的;7、勾结校外人员进行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可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1、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30课时(含30课时)以上,寄宿制学校学生夜不归宿,行为不轨的; 2、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3、在校内外不听劝告屡次吸烟、酗酒的; 4、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造成较大损失的; 5、打架斗殴,恶意辱骂他人的; 6、有偷窃行为,或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的; 7、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厅等场所,或在校学习期间逃课进入网吧,屡教不改的。 参考资料:青岛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 三、可以自首立功减轻处罚吗?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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