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闯红灯属于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行人闯红灯的危害按照规定,乱闯红灯应负全责,因违法了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规定。相对于行人也是一样,行人首先要遵守人行横道灯的指示,如没有人行横道灯的就按照机动车灯号指示通行。由于现在交通安全法以保护弱者及和谐社会作为基础制定的,因此交警判责时会考虑稍偏向于行人或非机动车方一面,这也是无可厚非的。这种情况下,会判行人主责,机动车方次责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