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三次起诉离婚,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用间隔时间满六个月也可以起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需在前一次起诉的六个月后再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不予受理。 一、撤诉离婚案有什么危害 (1)原告撤诉后,等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属于未诉状态。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仍然视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并没有判离,那么原告还要再进行第三次起诉。 (2)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必须要过六个月。(如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不受六个月限制,但实际中新情况、新理由的举证非常困难。 二、法院对离婚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 1、原告自动撤诉,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法院已经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提出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三、什么情况法院可以不受理离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下离婚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 (2)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的离婚诉讼:在现役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形下,必须要征得现役军人一方的同意,否则,人民法院不受理离婚诉讼请求。 (3)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4)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5)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