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次起诉离婚不到六个月能起诉吗 |
释义 | 第一次、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都判决不准予离婚。而第三次起诉离婚不到6个月,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法院不准予受理,也就是当事人要等6个月后再起诉。 一、一方拒不到庭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吗 1、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不到场可以离婚。法院会先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感情确实破裂的话,法院会准予离婚。 2、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 3、如果离婚诉讼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且原告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的,可以做缺席判决,判决准予离婚。 二、夫妻单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起诉离婚并无特殊的限制性要求,只需要当事人系夫或妻一方,并且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即可登记立案;特殊情况下,也即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或者经法院调解和好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再次起诉离婚需要经过六个月;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则不受6个月期限的限制。 三、夫妻之间诉讼离婚的流程怎么走 夫妻之间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其副本和证据材料; 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4、由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起诉离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一般需要3个月,按照普通程序需要6个月。如果没有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不会判离,当事人需要等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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