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被层层分包之后,工人受伤谁该担责? |
释义 | 现如今在众多的工程项目中,雇佣的工人往往不是由承包方直接招聘,而是采取分包的方式,层层转包,这样的操作模式给施工过程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那么,一旦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究竟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大家好,我是唐律师。欢迎来到我的频道。 案情介绍 某公司承包了一家商场的装修工程,张某从该装修公司处承包了整个工程中家具组装和吊顶两部分工程。2023年5月3日,该商场的装修工程土木部分开始施工,李某受张某雇佣从事木工吊顶工作,由张某向其发放工资。然而,在2023年10月7日,李某在施工过程中从脚手架上摔下,经医院诊断:胸椎压缩性骨折、踝部损伤。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 面对这样的意外事故,李某、张某和装修公司三方在责任承担方面产生了分歧。李某认为自己是为包工头张某工作的,而张某则认为自己是代表装修公司完成部分工程,因此责任应该由装修公司来承担。而装修公司则认为自己只是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张某,并不直接负责工人的雇佣和管理。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李某受张某的雇佣从事木工吊顶工作,由张某向李某发放工资,故李某与张某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作为用工者的张某对李某负有安全注意和劳动保护的义务。因张某施工现场采取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监管不严,导致提供劳务者李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张某行为明显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施工过程中理应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因疏忽大意受伤,其自身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也具有一定过错。因此,李某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张某从装修公司处承揽了某商场装修工程的家具组装和吊顶两部分工程,该装修公司与张某之间形成了承揽关系。装修公司在案涉装修工程中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对张某是否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审查不严,将吊顶及家具组装交由不具备用工资质的张某,存在选任过错。因此,装修公司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综合各方过错程度,依法判令张某承担60%的责任,李某自负25%的责任,装修公司承担15%的责任。 唐律师提醒您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工程项目中要明确责任主体和安全管理措施的重要性。只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管力度才能有效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期分享就到这里,如果您喜欢请点赞关注,唐律师将继续与您分享更多优质内容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沈阳唐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