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
释义 | 1.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购进或自制时间和折旧情况,征收不同的增值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固定的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出售建筑物等不动产的固定资产,除增值税外,还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4.出售动产的固定资产,按照4%的增值税率征收,并同时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法律分析 1、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价款乘17%,除向个人销售外,可以开专用发票。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金额/(1+4%)乘4%乘50%。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乘4%/2 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乘2% 3、如果出售的固定资产是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的,应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1)营业税税率5%:根据财税[2003]16号文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或5%、1%计算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算缴纳。 4、如果出售的固定资产是动产,应征收增值税。 (1)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同时,按增值税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对于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如果出售的固定资产是不动产,还需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如果出售的固定资产是动产,征收增值税的同时需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八十一条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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