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经济案件,在公安机关进行受理报案之后,经过审查,符合立案相关条件的。可以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进行立案。对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过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同时制作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在七天里送给报案人。对于不予立案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