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案例之:承包人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费 |
释义 | 索赔案例 2011年3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B公司承建A公司“某住宅项目”工程。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为1.2亿元;开工日期未2011年3月5日,竣工日期为2012年3月5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15日内,A公司支付50%的费用45万元,主体结构达一半进度时支付30%的费用27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20%的费用18万元。 2011年3月5日,工程开工。2011年3月12日,A公司向B公司支付50%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45万元。在施工中,因B公司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安全帽导致一名施工人员被高空坠落的砖块砸伤,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査后发现,B公司在收到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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