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是如何构成的 |
释义 | 此罪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一、如何认定贩卖毒品罪 从以下几个要件来认定贩卖毒品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毒品,即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单位能成为贩卖毒品罪的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毒品,却仍然进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二、走私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走私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毒品管理制度和人民生命健康。本罪的对象是毒品。所谓药物,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等能使人上瘾的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直接故意的,即知道是毒品而走私,过失不构成本罪。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352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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