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继承的具体步骤为:1、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2、领取公证书。3、到交易中心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4、领取完税凭证后至交易中心换领新的产证,即可完成房产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继承等公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