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遗产继承顺序表 |
释义 | 继承人排名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依法继承其财产的人的排名。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的子女和当事人的父母。当事人的亲生兄弟姐妹、自己的祖父母和祖父母。法定继承程序启动后,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能参加。如果第一顺位没有继任者,第二顺位继任者可以参加。 一、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吗 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死亡或不存在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权的取得途径有哪些 继承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的取得:一种是依被继承人的遗嘱,另一种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取得。以法定继承为例,第一顺位的遗产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第二顺位可以代位继承吗 第二顺位中的兄弟姐妹可以代位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当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可以看出,兄弟姐妹也可以发生代位继承。因此在第二顺位继承中,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发生代位继承,可以由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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