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承包合同适用哪种方式来承接 |
释义 | 劳务承包合同适用于《民法典》,劳务承包是指企业由自己的员工来完成对外承包项目的劳务经济活动。在劳务承包中,承包企业从发包方获得项目及承包费用,赚取利润并为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与发包方没有关系。 一、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共同责任 发包方与承包方的责任: 1、发包方,发包方应按照约定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 2、承包方,对所承包企业的财产没有任何处分权,并不得将所承包企业的财产转让、变卖、转移、抵押、出租或赠与;定期向所承包企业的董事会报送企业财务报表。 二、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具体怎么区分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具体区分如下: 1、看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支配和服从关系。在雇佣关系中,员工没有选择如何安排工作的权利。在承包关系中,承包是独立的; 2、双方建立合同的前提不同。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在选择员工时,一般会以员工的劳动技能是否符合工作为标准,而员工则会直接看劳动报酬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以便允许提供劳务。在承包关系中,承包商应考虑对方的设备、技能、声誉和劳动力能否胜任工作,承包商应考虑自己的技能和现有条件能否完成工作和盈利来签订合同; 3、提供工作的一方提供的内容不同。在雇佣关系中,员工提供简单的劳动力来满足雇主的需要。在合同中,承包商以其独特的技能提供劳动成果。 三、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从本质上实际就是承揽合同,未经发包人的授权的话承包人就是无权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2、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给其他企业。在我国更为常见的是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肢解,抽出利润,然后将剩余的工程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分包”给其他企业去施工;3、不具备相应资质“违法分包”,也就是将工程分包给没有建筑资质或资质不够企业或个人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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