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应视为赠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按揭购房,父母出首付,共同还贷,可认定首付只赠与父母的子女,离婚时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视为出资的父母对自己的子女进行了赠与。因此,该房产应该被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款。在这种情况下,首付款可以视为只是出资的父母赠与给自己的子女。在离婚时,该房产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