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做人承揽人? |
释义 | 1.定作人是指委托他人定作产品的人,与承揽人是相对的概念。 2.定作人在承揽合同中应履行协助、提供材料、按期支付报酬和交付工作成果等义务。 3.签订承揽合同时需要注意承揽方的履约能力和条件,明确定作物的要求,并遵守民法典的规定。 定作人在承揽合同中的义务及注意事项。 定作人应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并支付报酬,签订合同需注意履约能力、要求明确和遵守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定做人承揽人 定作人指的就是你委托他人帮你定作什么产品时,你的角色就叫做定作人。 定作人与承揽人是个相对概念,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作出成品后,交付定作成果给定作人。打个不恰当的比喻,例如你拿金器去店里打个戒指,你就是定做人,揽活的那个就是承揽人。 二、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定作人应协助承揽人完成工和任务。《民法典》第778条规定“承揽人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顺延履行期限,超过顺延期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充分说明定作人履行协助义务不是自愿行为,而是法定义务。 2、《民法典》第775条及其他相关条款规定,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提供材料、技术资料,协助承揽人作好前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工作。 3、按期支付报酬的义务。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作报酬,如果定作人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作报酬,承揽人可以滞留工作成果,并要求支付延迟交付的保管费和承担由此产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定作人与承揽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报酬支付的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应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或者在接受工作成果时支付。 4、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工作成果、技术资料。 三、签订承揽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1、承揽方必须具备履约能力和条件。 2、定作方必须明确提出定作物的品名、数量、质量及其他特殊要求,承揽方不得擅自改变定作方的要求。 3、当事人双方必须遵守《民法典》的规定,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否则,视为无效经济合同。 结语 定作人与承揽人在承揽合同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定做产品,定作人有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和任务的义务。同时,定作人应提供材料、技术资料,并按时支付报酬。签订承揽合同时,承揽方需具备履约能力,定作方需明确要求,双方需遵守民法典的规定,确保平等互利和合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七十九条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一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