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安置教育是什么组织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安置教育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法律规定,安置教育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安置教育机构应当每年对被安置教育人员进行评估,对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安置教育的意见,报决定安置教育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被安置教育人员有权申请解除安置教育。 一、残疾人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具体来讲,残疾人社会工作主要包括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四个方面。 (1)医学康复。这是指通过治疗,改善、恢复残疾人的各项身体功能,减轻他们的能力障碍,使他们获得最大限度的日常生活能力,为他们重新参与社会生活提供身体方面的必要条件。 (2)教育康复。这是指对肢残人员进行普通教育和对盲人、聋哑人、弱智人进行特殊教育而采取的一切措施,它为残疾人重新参加社会生活提供文化、教育方面的条件。教育康复从生理和精神两个层面对残疾人实施援助:在生理方面,它补偿残疾人生理机能的缺陷,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在精神层面,它为残疾人提供精神食粮,陶冶情操,弥补他们在身体器官和心理上的双重缺陷。 (3)职业康复。就是以职业训练为中心,通过咨询服务、职业评估、教育、培训和就业安置等措施,协助残疾人具备适当的职业适应能力,从而能够进行劳动就业。 (4)社会康复。这是指从社会角度进行医疗、教育、职业康复等工作。通过动员社会各种力量,为残疾人的生活、学习、工作和社会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他们能够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并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享有与健全人同样的权利和尊严,为社会履行个人职责,作出残疾人应有的贡献。 二、重点安置知帮教对象 重点安置帮教对象是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沟通机制。具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有可能继续违法犯罪,刑释、解教、工读教育后仍表现不好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特别规定的需要组织社会力量进行帮助教育的人员。我国帮教对象的范围主要包括:1、有轻微盗窃、抢夺、投机诈骗、走私和赌博行为的;2、有轻微流氓行为,以及多次传播淫秽物品的;3、私造、携带、藏匿凶器或多次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的。 三、冒名顶替怎么判罚 冒名顶替的判罚标准: 1、行为人冒名顶替怎么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构成冒名顶替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组织、指使他人实施上述冒名顶替行为的,则应依照上述的判罚标准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条 第三款、第四款 安置教育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安置教育机构应当每年对被安置教育人员进行评估,对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安置教育的意见,报决定安置教育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被安置教育人员有权申请解除安置教育。 人民检察院对安置教育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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