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可以在七日内申请复议。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不向原告立案的,公安机关应该要制作不立案的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原告。如果原告对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拒不立案通知当天开始的七日内,向原来决定的公安机关案件审判庭提出书面的复议申请。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