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办理哪些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 1.如果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选择协议离婚的,其具体手续: (1)双方当事人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符合申请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受理。 (3)要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4)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当事人在三十日内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完毕,认为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办理并发给离婚证。 2.如果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其具体手续: (1)起诉方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其中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有特殊情况的,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人民法院将审查起诉材料,若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予以立案,然后起诉方要交纳诉讼费。 (4)等待开庭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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