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房屋征收不服该如何维权 |
释义 | 一、对于房屋征收不服该如何维权 1、对于房屋征收不服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拆迁手续,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经当事人申请交由房屋征收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强行征地怎么办 1、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2、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4、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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