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申请残疾证需要什么条件 残疾证的办理,需要符合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中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等方面的条件。 二、残疾证办理材料 1、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领人2寸免冠近照3张; 3、个人医院病历。无原始病历,且残疾状况不明的,由申领人先行到区级以上医院检查,并根据不同残疾类别提供检查报告: 视力残疾:区级以上医院视觉诱发电位测试报告单;听力残疾:常州市二院听力诱发电位测试报告单; 肢体残疾:一年以上门诊病历,截肢者、小儿麻痹、两退粗细明显者可免病历; 智力残疾:常州市德安医院或102医院智商测试报告单; 精神残疾:区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病历证明(2年以上治疗病历); 4、《残疾证》遗失补办的,提供《遗失声明》,声明刊登后满一个月方可补办。 5、已领取残疾证后想再次评残升级的,必须持证满一年后才可重新申请复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