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哈尔滨工伤补偿金怎么算 |
释义 | 哈尔滨工伤补偿金怎么算,基本索赔费用: (一)医疗费 1、建议:化疗工伤所需费用合乎工伤保险用药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附注:用人单位没有出席工伤保险的,不是要到订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化疗 (二)住院伙食津贴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规划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建议:住院前夕。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规划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建议:医疗机构出示确诊证明,经办机构一致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规划地区之外看病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化疗费 1、标准:化疗工伤所需费用合乎工伤保险用药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附注:依地方规定,康复化疗需经办机构非政府专家测评 (五)辅具费 1、标准:各县、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建议:因日常生活或是就业机会须要,经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证实,加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布局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停建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维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缴付。 2、建议:停建留薪期一般不少于12个月:伤情轻微或是情况特定,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证实,能适度缩短,但缩短严禁少于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建留薪届满后仍需化疗的,继续享用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附注:停建留薪期依照医疗机构的确诊证明和各省的停建留薪期分类目录确认,但确认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理费 1、标准: (1)停建留薪期后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2)测评残疾后须要护理的,完全生活无法自理,按统筹规划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绝大部分生活无法自理,统筹规划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无法自理,统筹规划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建议: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证实,工伤职工按月享用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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