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将诉讼文书附送达回证交邮局挂号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它是人民法院通过邮政机构送达诉讼文书的一种送达方式,它凭借专业、快捷、经济、中立等优点已被当前多数基层人民法院所普遍采用。邮寄送达以当事人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为前提,以邮政机构专业、中立的送达方式做保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三)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