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子抵押给个人的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了房产抵押的相关事项,包括房产抵押的定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要求,以及抵押物的种类等。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借款人按期付息,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时有权处置抵押房屋。房产抵押需要双方签订抵押借款协议,并办理他项权利登记手续。同时,涉及到房屋抵押程序时,需明确还款期限、违约事项等,并签署合同以确保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1、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借款协议。 2、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即办他项权利登记(注明抵押相关事宜)。 3、办好他项权利登记后,贷款人收存它项权证;房产证可以由自己持有。 4、对方不需要持有房产证原件,持有它项权证即可。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房产抵押: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1、房产。房产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房地是不可分离的,房产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是最普遍的一种房地产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产抵押均以房产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性质的权利,它是指民事主体对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分为以下四类: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并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如下: (1)依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后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水、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3)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投入的资产所组成的综合财产。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因为只有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才能通过转让实现其价值,从而保证抵押权的实现。 4、已经付清部分或者全部房价的预购的未竣工的商品房。 涉及到房屋抵押程序,首先需要双方自行签署合约,并且说明每月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数目,确定好之后,双方在进行签署相关说明双方应该在合同之中明确说明违约事项,确定好违约事项之后签字即可产生法律效力,如有违约,可按照约定来进行赔偿。 结语 在房产抵押过程中,双方应签订抵押借款协议并办理他项权利登记手续。贷款人收存他项权证,房产证由抵押人持有。房产抵押是以房契作为抵押,债权人按期取息,无使用管理房屋权利。如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有权处分抵押房屋并优先受偿。房产、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可作为抵押物。合同签署需明确还款期限、数额及违约事项,确保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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